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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试点全面启动各地各具特色 配套设施待完善

时间:2013-12-16 20:57: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碳交易试点全面启动 配套设施待完善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碳排放交易试点将于近期启动。这将是继深圳、北京、上海第四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城市。

目前各地方案各具特色。广东有望第一个试点拍卖配额;北京首先发布了场外交易细则;上海率先出台碳排放核算指南,采用“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测算配额。深圳首家明确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碳交易。

据有关机构预计,如果7个碳交易试点全面展开,2014年中国每年对碳减排量的需求量在7亿吨左右,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交易市场。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不高,相关法规的制定也不到位。

各地市场各具特色

根据规划,国家计划在2015年前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2013年,第二批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启动。目前三个城市已正式上线碳排放权交易,广东和天津碳交易试点将于年底前上线,湖北、重庆将在2014年启动碳排放交易市场。

6月18日,深圳启动了国内首个碳交易试点市场,主要覆盖电力、水务、建筑和制造业四大板块,2013年共有635家工业企业、197栋建筑物被纳入其中。深圳是首个明确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碳市场,开户的个人不限深圳户籍。

场外交易是北京碳交易市场的一大特色。《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关联交易、超过一万吨的大宗交易和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需采用场外交易方式。交易参与方通过协议交易,并需在交易协议生效后到北京环境交易所办理碳排放配额交割与资金结算手续。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区域内固定设施的排放。其中,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与间接排放量之和大于1万吨(含)的单位为重点排放单位,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其他单位自愿参加,参照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管理。

上海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确定了碳排放统一的“度量衡”。在分配方面,采用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并结合上海实际进行了深化和完善。上海对工业(电力除外)以及商场、宾馆等建筑采取“历史排放法”,即基于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结合先期减排贡献确定其碳排放配额;对电力、港口、机场、航空等采用“基准线法”,即基于其排放效率和实际业务量确定企业年度碳排放配额。

在2013-2015年试点阶段,上海纳入配额管理范围的试点企业有191家,主要来自钢铁、化工、电力等工业行业,以及宾馆、商场、港口、机场、航空等行业。试点阶段,碳排放配额实行免费发放。

“有偿发放、分步实施”是广东省碳交易配额分配原则之一。《2013年度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公告》显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将于12月16日举行2013年度有偿配额竞价发放,此次发放的有偿配额量约为300万吨,竞买底价定为60元/吨。有偿配额的发放对象为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以及其他自愿申请纳入配额管理的排放企业。

探索全国市场体系

各地碳交易目前仍是封闭市场。要建立开放的市场,就要基于配额能够跨区域认可及流动。北京碳交易的设计思路值得关注。

11月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发放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通知》,并公布配额调整措施及时间。随后《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公布了北京碳交易工作安排及核算报告指南、配额核定办法等。此后,北京市发改委又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率先提出了对场外交易的实施。

11月28日,京津冀晋蒙鲁六省市签订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研究协议,拟在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核查、配额核定等方面开展合作研究,为建设区域性碳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为推动建设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空气质量、尾气排放、高耗能产业转移、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园区建设等都有望跨省区市进行联动考虑。”业内人士表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在7个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目的是在交易机制、交易规则和核算体系等方面进行技术和机制的创新探索,为最终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找到“既适合国情、又简单适用”的市场体系。

配套设施亟待完善

据有关机构预计,如果7个碳交易试点全面展开,到2014年中国每年对碳减排量的需求量将在7亿吨左右,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欧盟碳交易市场、美国碳交易市场、韩国碳交易市场是国际三大碳交易市场。

与中国每年碳排量7亿吨的巨大需求相比,各试点市场的成交可谓清淡。以深圳为例,6月18日启动,截至11月29日,深圳碳市的总交易量约为13.8万吨。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因为相关规则还不完善,企业看不到参与其中的潜在利益。比如,配额如何制定等。实际上,当前各试点省市的配额发放标准都不相同。

当前,结合本地情况,各试点省市设定了“碳排放配额总量目标”或“碳强度控制目标”,国家层面也在部署开展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指出,“全国碳交易市场”战略包括制定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研究碳排放总量及其交易量的分配方法,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核查制度,出台企业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建立完善国家碳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并对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国有企业如何参与碳市场交易开展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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